【法规】厉害了西政的法理博士们课堂研读法律篇出书了
德古典学者迈尔在为什么是政治哲学?或回答一个问题哲学何以要政治的转向?一文曾宣布政治哲学是哲学的一部分,在其,哲学的全部成了问题。迈尔说政治哲学最最属己的使职不在于建立政治意义,不在于教养民众,不在于培育公民道德,也不在于指导政治实践,无论它在这些方面能够取得多大或者多的成就。这一使职与众不同,它是一种哲学并为哲人而在。1
但是,事实上,哲人在政治城邦往往被迫走向绝路,因为自诩超善恶的哲人们也可能恰恰处在前善恶的状态,只不过是‘猪的城邦’一个寄居者罢了,继而我们可以进行一个扎拉图斯特拉式的设想如果哲人不返回洞穴,他的智慧将荡然无存。
依照这个设想继续推导,不仅哲人即便是政治哲人,尽管后者能够尝试着为城邦护卫者的灵魂制造一个自然,给予他们重新塑造自己心灵的机会,也许都是比之政治家立法者更加猥琐的。因为查拉斯图拉四十岁的时候终于发现我必须降至深渊,如你在夜间之所为,我必须像你一样堕落,如我欲下往之之人群所云。2尼采引领我们冒险进入了一个真理价值疑问3的未哲学,在这种哲学,列奥·施特劳斯试图以回归古典政治哲学的美德教育作一次现代性大逃亡。但是,问题是,并非所有人都愿意作这种逃亡,他们常常怀着坚持走下去的决心。因此,怀着这种决心的人们将不可避免的遭遇这样一个问题,即对于那些相信柏拉图,至少相信自己所解释的柏拉图的人们而言,凭什么还相信柏拉图?亦即对于不同意施特劳斯式回归的其他人而言,为何还要阅读柏拉图?而且,阅读柏拉图的古典名著法律篇的原因何在?到底是为了追随现代之后学彻底破碎古典学问4;还是修复古典学园,重新整顿精神教养?或者还有第三条道路?
眼下的法学研究陷于所谓法理学零售业和批发业5不能自拔,诸如法律正义法律与道德法律的起源法律解释学法律经济分析等批发理论,哪个不是成就了一大批红人,对应下如德沃金哈特霍贝尔吉尔兹波斯纳等;以及如人工流废除死刑同性恋合法化等零售理论又圈养着多少法律学者,尽管使用圈养这个动词不是很恰当,也极为不雅,但似乎作为一种职业的学术研究,使用诸如韦伯所谓的志业或者天职之类又言过其实。因为关乎整全的知识在今天会招致各种讽刺和责难。柏拉图的学问不被奉为神谕6加以信仰,就被看作比喻性的知识7被排斥在科学的范围之外,甚至在法学的殿堂也是早已不能立足。所以,如果是为了进行严格的法律科学研究,可想而知,我们完全不需要着力对柏拉图的著作进行细致的阅读,甚至连对当某些可以被用作文章证据的段落都可以从有关法理学历史的教材去寻找。
所以,对于法律人而言,看上去很难找到阅读法律篇的理由
第一,如果是将柏拉图以甚或之前的有关法律的理论看作自然法学的起源与理论根基,我们完全不必大动干戈,陷入到文本当去。因为越是那样,恐怕越是找不到零星一点自然法的影子。据说理解斯塔穆勒Rudolf Stammler有关正当法的论述就足以理解自然法。
第二,如果柏拉图只是历史上的一个朴素的作家,没有其他意义,我们将他看作和其他的历史人物一样,去阅读他的著作,并将他的著作还原,寻找一些历史史料证实他所反对的不过是某些当时代的敌人,而他所赞成的也不过是为了增添他反对的力度,那么,对柏拉图法律篇的阅读,为了避免成为一种谈资,则很容易走上政治教育的道路。为此目的,柏拉图在法律篇所讲的每句话都有他的政治意义,所赞成的许多西都可上升为一种政治美德。而后者,或许是施特劳斯事业的一部分。然而,施特劳斯从就不是一个法律人,尽管也没有根据说他反对法律人。
第三,也许现代真的是一个较之古代更为复杂和令人恐惧的时代,因为人们都以为自己优于他人,无论是品质上还是行动能力上,他们都这么认为。于是,阅读柏拉图法律篇,或者更多的是理想,似乎能够给那些处于恐惧的人们一点慰藉,他们或许能够找到一丝灵魂的力量驱逐自己的现实的某些懦弱因素。因为据霍布斯称,拒绝恐惧是现代主权观念形成的根本缘由。
所以,如果为了教育自己的灵魂,为了增强灵魂在特权面前的免疫力,柏拉图或许是很重要的人选。但是,这种人很可能堕入一种反对政治并逐渐反对认识政治的危险状态。而且,对于法律人说,不理解政治的本质,是何其险恶的事情,又回避认识政治的本质则是显然要濒临灭亡了。
回到我们阅读法律篇的初衷。作为遗,相对柏拉图的其他对话而言,法律篇给法律人留下了更多的西,对我们更为适用。
因为,在法律篇,我们惊奇的发现,若干个时代所延续下的问题,可以在这篇对话同时找到为何立法先在问题法律是什么本体问题如何制定法律方法问题,不完全是法律有些什么语言学问题,不完全是。而这三个问题据说构成了哲学的三个时代,每个时代之间发生转折都意味着一场法权哲学的革命。
但是,如果我们要成为哲人,柏拉图肯定是最伟大的哲人;如果要成为神学家,柏拉图被喻为耶稣基督,也是很多人常干的事;如果要作一个奠定法律科学合法性的法律人,柏拉图只可能被作为历史甚至很多时候是作为反面历史阅读。当然,我们可以就是一个普通的读者那样阅读柏拉图,就如同阅读一幕轻喜剧那样,当然,比之莎士比亚的戏剧,柏拉图显然似乎缺了那么一丝人情味,然而,这并不妨碍我们阅读这篇严肃的作品。
注释
1 德 迈尔,为什么是政治哲学?或回答一个问题哲学何以要政治的转向,萌萌编,启示与理性哲学问题回归或转向,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9。
2 德尼采,苏鲁支语录,徐梵澄译,商印书馆,19923。尹溟译本将堕落直译作下山,与徐梵澄的意蕴相比或稍逊一筹。参见尼采,扎拉图斯特拉如是说,尹溟译,文化艺术出版社,2003,第2版。
3 德尼采,超善恶未哲学序曲,张念凌素心译,编译出版社,2005。
4 就像斯宾诺莎考证圣经之后,认为圣经很大程度上是些自相矛盾的断言古代的偏见或迷信残余和某种异想天开式想象的迸发,并进而认为圣经的编纂和保存都同样差。参见美列奥·施特劳斯,耶路撒冷与雅典一些初步的反思,何子建译,经典与解释的张力,华夏出版社,2003263-4。
5 美波斯纳,法理学问题,苏力译,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原文序。
6 对照歌德针对1795年封?斯托尔贝格所写的柏拉图作为基督启示的同路人,载于歌德,论文学艺术,范大灿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17-21。
7 英奥斯丁,法理学的范围,刘星译,法制出版社,20023。
后 记
付子堂,西南政法大学校长
本书是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理论学科集体智慧和团队奋斗的又一学术成果。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理论学科于 1979 年经学位委员会批准获得硕士学位予权, 属于全最早一批设立硕士学位授予点的二级学科。 本学科于1992 年被确定为校级重点学科, 2000 年被重庆市确定为省部级重点学科, 2003 年被批准为博士学位授权点, 2004 年开始招收博士研究生, 2009 年开始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 一直是重庆市重点学科。
西南政法大学历重视基础学科建设的学术积累与学术传承。 我校的法学理论学科点在黎智教授卢云教授王明三教授 薛伦倬教授钮传诚教授 王方仲教授李权教授和吴光辉教授等老一辈学者的创建 经营带动和培养下, 经王威杜万华卓渊程燎原李力黎建飞陈学明吴家如贺信耀等,直至目前梯队, 师承相继, 薪火相传, 生生不息。经过多年的辛勤劳作, 本学科点造就了一批又一批优秀的教学科研人才, 并持续保持着一支年龄结构合理理论功底扎实具有探索精神的学术梯队,在现代法理学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研究法哲学法律社会学立法学比较法学和西方法理学等领域作出了重要贡献,形成了自己的学术特色和传统优势。
然而,传统要传才能拥有活力,才能发扬光大。老一辈学者已经为此付出了艰辛的劳作,作出了卓越的贡献。现在,传统的薪火已交给我们,需要我们将其光大。任相同,都为建设法理学科;背景相似,都身处转型之大背景。然而,情势却有所区别。今天,转型 之转型 愈益明显,各种问题层出不穷,各种理论日新月异,给我们提出了新要求新挑战,也给我们创造了新的机会。为此,我们提出深入经典,关注现实;以史为基,走向未 的学科发展理念。
经典是人类思想的结晶,是伟大思想家给人类留下的一座座思想富矿,是人类不断获得智识启发的源泉。思想巨人总是以其高超的智慧体察人类的情欲,洞悉复杂而深邃的人性。 他们时刻关注着人类的幸福。他们提出的问题总是人类需要面对的根本问题。 面对经典, 即面对人自身; 阅读经典, 即认识人自己。这是思想与学术原初的冲动。 深入经典, 学术才可能有宽厚的基础。 借助伟人的眼光, 我们才有可能看得更远。经典之于学术,犹如大地之于树木,只有深深扎根大地,才能长成参天大树。
现实是人类生存的当下处境,是人类感知的直接对象,是催生人类思想之花的生活之树 。 人并非生活于真空之。人总是在鲜活的现实悲喜哀乐。法学前贤已经为我们区分出书本上的法与生活的法。书本上的法内容明确逻辑一致, 却缺乏应有的灵活性, 甚至难免陷入僵化停滞状态。只有调之以生活的法 ,书本上的法 才有可能焕发出应有的活力和热度。因此,关注现实,学术才有正确指向;体悟生活,思想才能打动人心。
在现代学科体系之, 任何一门学科都不可能拒绝其他学科的成果交叉。法理学更是如此。如果过分专注于法律本身, 我们可能会迷失于其, 而不识庐山真面目。正如要认识故乡,就必须离开故乡,到更广阔的天地去;要认识地球,也必须离开地球, 到更浩瀚的宇宙空间去;认识法律,研究法理,何尝不是如此?只有广博容纳并认真汲取其他学科的新成果新创建,我们才有可能找寻到认识法律的新视角,才有可能发现进入法理的新路径。这即是法之理在法外 。
注重基础研究强调思想操练躬身原典阅读, 一直是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理论学科的学术传统。我们认为研究法理学,必须对人类历史上的法律思想有系统认识,必须深入研究西法理学传统。而研究西方法理学, 也必须从源头做起。 因此导师组将本专业博士研究生的西方法理学和法学经典研究两门课程合并为经典研读课程,并选择了柏拉图的法律篇作为博士研究生经典研读的首个文本。本书便是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理论学科组织历届博士研究生研读柏拉图法律篇的成果之一,详细记录了历届博士研究生在导师组的引领下研读柏拉图法律篇时的自我思考和相互启发的诸思想碎片 。
翻开课堂实录整理稿,每次研读法律篇的时间都标上了某年某月某日某晚,于是种种课堂情景涌入脑海, 历历在目, 却不知该以何时为准。偶然间发现,金刚经开篇也只是记载一时,佛在舍卫柢树给孤独园,与大比丘众千二百五十人俱。佛祖尚不执着于具体的时间, 我们又何必一定要写得太过具体呢?其实,引论的上课时间是2005年3月6日下午和晚上,而对伊庇诺米篇的研读已经在2009年6月23日晚上。一轮课下, 我们又发现, 间有几次上课讨论得并不充分, 还有几次录音整理得也不够全面。于是导师组决定再返回去重新研读, 炒了几遍回锅肉。此时,上课的同学已经不是上一轮研读的博士生了。其间导师也有一些调整。后几个年级的博士生, 一边拉通研读, 查漏补缺, 一边撰写各章义疏 重要问题分析 以及结 。这个过程充满了再次讨论 纠错 打磨 等等更加精细化的耕作。这样的研读方式又持续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总的算下, 不知不觉, 竟然已超过了十年!当年参加课堂研讨的许多博士生, 已经逐步成长为了副教授教授,有些已是博士生导师。
法律篇包含着丰富的法哲学思想,与柏拉图的另一部著述理想之间存在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作为柏拉图晚年的最后一部著述,法律篇 向被视作柏拉图从天上城邦走向地上城邦从理论到实践从思想到制度的重要转变之作。 甚至可以说,法律篇奠定了后世人追寻和探讨法治奥义的框架基石。在研读的过程, 导师组强调, 从经典文本出发, 并尽可能地结合柏拉图的其他著述相关原典以及古希腊古罗马的地理历史研究等著作进行对法律篇 的理解。
全书各卷均分为四个部分首先,以编者义疏对柏拉图法律篇各卷所探讨的心问题予以概述; 其次, 将数次有关各卷的课堂研读实录精编在一起以构成本书的主体;研读实录随后的第三部分,则概括了各卷所探讨的重要问题;最后,结各卷的阅读内容。可以说,本书是以课堂研读的方式探究柏拉图法律篇思想的一种初步探索, 也是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理论专业博士研究生课堂教学的一次全新尝试。
在课堂研读过程,文正邦宋玉波程志敏王威赵明朱学祖成张永和雷勇陈锐郑文龙林华林荣肖厚等老师以及各年级博士研究生同学, 先后倾注了大量的精力与热情。在录音整理和书稿整理过程, 除了每卷前后已经注明的各位同学之外, 法学理论专业各个年级的博士研究生及硕士研究生同学均积极参与, 不辞辛劳, 付出了努力与汗水。 其实, 课后的文字整理及加工所占用的时间及精力, 远远超过了课堂讨论的付出, 更加体现出了愚公移山滴水穿石般的毅力和耐心, 因而也更加值得敬重和感佩。尤其是胡兴建尚君蒋海松蔡飞王海琴郭飞刘新星任懿陈和芳石伟吕康宁李雪蕾赖立明易甸李家祥何青洲欧阳若涛王斌林左秋明曾益康潘晓斌赵子尧陈冬春贡太雷张天铖陈燕燕徐海张志杭赵书文尹疏雨朱林方尚海明等同学协助主编做了大量校对审读等编工作。 重庆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研究生处将本书遴选为研究生教育重点教改项目。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张艺兵社长范新主任等鼎力襄助, 为本书顺利问世几多操劳。 在此,一并表示由衷的感谢和敬意!
是为记。
付子堂
2016 年春节于重庆宝圣湖
付子堂校长右与南大学法学陈云良长合影
法治理想柏拉图法律篇研读实录全2册
作者付子堂 主编